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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版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日前經省人大批准施行。昨日,南京市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對與乘客關係密切的話題進行瞭解讀,今後,市民乘坐地鐵不可以飲食,也不得攜帶摺疊自行車了。
  市法制辦副主任朱宜平解釋說,不得攜帶摺疊自行車是乘客進站前主動摺疊的很少(約占4%),運營人員管理很困難,擠占了其他乘客的空間。但摺疊自行車禁入地鐵,客觀上也給部分乘客的“最後一公里交通”帶來不便。對此朱宜平表示,新條例要求市、區(園區)應在軌道交通車站周邊住宅區、辦公區、公共機構出入口等場所,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點,方便市民換乘。南京河西、仙林、江寧等新城公共自行車覆蓋面越來越大,但老城區布點不多,亟待“補課”。
  對禁止在車廂內飲食,市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解釋說,這是因為在車廂內飲食影響了環境衛生,散髮出的味道在門窗密閉的車廂內也對其他乘客造成妨礙,此外,飲料、食物還會導致地面濕滑,乘客因此摔傷的事件每年發生幾十起。對部分特殊群體,譬如糖尿病患者需要定時服藥,乘坐地鐵時怎麼辦?哺乳期婦女可不可以給孩子喂奶?地鐵方表示,特殊情況會作些“人性化處理”。
  《條例》還加大了對逃票、冒用乘車證件的處罰:乘客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坐列車的,可以加收線網最高票價2倍以上10倍以下票款;持偽造證件乘車的,可以加收線網最高票價5-10倍票款。南京目前最高票價4元,但隨著寧天、機場線等長距離地鐵線開通,票價最高可達十多元,冒用或持偽造證件的要當心了。
  本報記者 顧巍鐘  (原標題:車廂內不可飲食 禁帶摺疊自行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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